不认罪不是起诉的必然条件,检察院可以起诉。当事人不认罪,但只要证据充分,检察机关仍可决定起诉。若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不得定罪或起诉,需进一步侦查和补充证据。不认罪且证据不足时,检察院不能起诉。
法律分析
不认罪检察院能起诉。认不认罪不是起诉的必然条件。在检察院做笔录的时候不认罪但是证据只要充分依然可以起诉,当事人不认罪再加上司法部门提交的这些证据确实不够充分,那检察机关就不能够作出定罪甚至是起诉的决定,在不认罪的情况下还是需要在证据链条上去进行侦查和补充的。不认罪如果检察院证据不足是不能起诉的。
拓展延伸
被告不认罪时,检察院的处理方式与程序是怎样的?
当被告不认罪时,检察院会采取一系列处理方式与程序。首先,检察院将进行案件审查,收集证据并与相关当事人进行沟通。其次,他们可能会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包括讯问证人、获取物证等。在此过程中,检察官可能会与辩护律师进行讨论和交流,以了解被告的立场和证据。接下来,检察院将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决定是否起诉被告。如果决定起诉,将会进入法庭审理阶段。在法庭上,双方将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辩论,并最终由法官作出判决。整个过程中,检察院将秉持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确保被告的权利得到保障,同时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和正义。
结语
当被告不认罪时,检察院并非必须放弃起诉。只要证据充分,检察院仍有权对其提起诉讼。然而,若被告不认罪且证据不足,检察机关则不能作出定罪或起诉的决定。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的侦查和补充证据是必要的。检察院将遵循法律程序,确保公正、公平,保障被告的权益,同时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和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