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几种情形为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4 16:27:32
哪几种情形为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法律分析。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分为三类:第一类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第二类导致三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第三类,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导读法律分析。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分为三类:第一类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第二类导致三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第三类,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分为三类:第一类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第二类导致三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第三类,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哪几种情形为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法律分析。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分为三类:第一类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第二类导致三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第三类,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