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相关内容。房屋所有权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对房屋所有权进行登记,确认房屋的所有权关系。房屋抵押和典当的登记属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对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的范畴。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书,如有不实将承担责任。产权与所有权有所不同,产权强调财产归属关系,外延更广泛;所有权则强调财产的归属权,内含各项权利的设置。
法律分析
1. 什么是房屋所有权登记?
房屋所有权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对房屋所有权进行登记,确认房屋的所有权关系。
2. 房屋抵押和典当的登记属于哪一类?
房屋抵押和典当的登记属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对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的范畴。
二、如何申请占有产权登记
1、申请书内容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如有不实,责任自负。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以虚报、瞒报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由登记机关收回其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其房屋权属证书作废,并对当事人处以一定罚款。
2、收件编号、登记字号由房管机关填写。
3、权属人:指房屋产权人姓名。
4、房屋权来源:指房屋产权取得来源,一般可分为新建、拆迁补偿、继承、购买、受赠、交换、分析、分割等。并要填上取得来源时间。
5、房屋权性质:指房屋权性质,如属私人自有房,可填写“私有”。
6、占有房屋份额:指申请人占房屋份额。如产权全部属自己房屋,可填写“全部”。如同共有人共有房屋,填共同共有。如按份共有,按其所占有份额填写。
4、房地座落:指申请登记房屋座落详细地址。
三、产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1、反映财产属性不同
产权:指的是以财产所有权为核心的一组权利的有机结合体,强调财产关系的社会属性。
所有权:是指对财产归属关系的权利规定,确定的是财产的最终归属关系,强调财产关系的物质属性。
2、外延不同
产权:表现为财产归属关系,也表明了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的关系,产权比所有权有着更广泛的外延。
所有权:表明的是一种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是对财产归属做出的权力规定,集中体现在财产的归属权上。
3、内涵不同
产权:内含各项权利的设置,除了必须考虑财产关系外,还要更多地考虑人际关系。
所有权:以财产关系为核心设置权利,反映由人拥有物而产生的各种现象的本质属性。
拓展延伸
房屋所有权登记是指将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登记人的一种法律行为。在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时,需要提交一些必要的文件和申请表格,并缴纳相应的登记费用。如果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房屋所有权登记簿上记载的不一致,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进行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是保障房屋所有权益的重要手段,申请人在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时需要注意相关流程和细节。
结语
房屋所有权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对房屋所有权进行登记,确认房屋的所有权关系。房屋抵押和典当的登记属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对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的范畴。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书内容,如有不实,责任自负。收件编号、登记字号由房管机关填写。权属人指房屋产权人姓名,房屋权来源指房屋产权取得来源,房屋权性质指房屋权性质,占有房屋份额指申请人占房屋份额,房地座落指申请登记房屋座落详细地址。产权与所有权不同,产权强调财产归属关系,所有权强调财产的最终归属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 第 依照物权法第二十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物权,但尚未完成动产交付或者不动产登记的物权人,根据物权法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请求保护其物权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 第四条 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 第三条 异议登记因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事由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物权归属的,应当依法受理。异议登记失效不影响人民对案件的实体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