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车贴不需要去车管所备案。
根据相关规定,车辆所有者在对车辆进行改装或变更时,如安装车顶行李架,需要到车管所进行变更登记备案。但是,如果车主仅仅是在车辆上贴车贴,并不涉及车辆结构或安全性能的改变,通常情况下,这种行为不需要到车管所进行备案。车贴属于车辆的外观装饰,不影响车辆的正常行驶和使用,因此不在车管所备案变更登记的范畴内。不过,车主在贴车贴时应确保不遮挡车牌号码,不含有违法信息,且不影响行车安全。
车贴的法律规定:
1、车贴不得遮挡车牌号码;
2、车贴不得影响驾驶员视线;
3、车贴内容不得包含违法信息;
4、车贴不得模仿警用或军用标识;
5、车贴不得影响车辆识别或安全行驶。
综上所述,贴车贴不需要去车管所备案,但车主在贴车贴时需确保不遮挡车牌号码、不含有违法信息且不影响行车安全。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改变车身颜色的;
更换发动机的;
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