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抚养费给付期限以及离婚后探视权的相关规定。抚养费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父母对未成年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抚养义务。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父母有抚养的义务。对于无生活和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父母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判决。
法律分析
一、十八岁以后还要给抚养费吗?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是,这一给付期限并不是绝对的,父母对未成年或者不能生活的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属不能生活的子女,应继续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为保护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对拒不履行抚育责任的父母,应加强教育,屡教不改构成遗弃罪,父母不履行抚育责任的民事责任,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人民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抚养费的判决。
二、离婚后探视权规定可以带走孩子吗?
按照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权由夫妻协商确定或者判决确定,也就是说,离婚时抚养权归谁,离婚后抚养权就归谁。抚养权是一种权利,是权利就不能随意侵害。离婚后探望孩子时把孩子带走的行为,就侵犯了对方的抚养权。如果情节严重,甚至以后连探望孩子的机会都没有。因此,离婚后探望孩子时不能把孩子带走。
离婚后探望孩子时把孩子带走的行为,属于侵犯另一方抚养权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应当遵守离婚协议书或者判决书中关于孩子探望权和抚养权的规定。如果离婚探望孩子时把孩子带走,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起诉,要求中止探望权。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结语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至子女18周岁,但父母对未成年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抚养义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属不能生活的子女,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离婚后探视权规定不能随意侵犯孩子的抚养权,否则将侵犯另一方的抚养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七章 司法保护 第一百零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严重侵犯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人民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撤销监护人资格。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