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18岁以后父母一般不再给抚养费。但是,如果父母有给付能力,且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或者子女尚在校就读高中及其以下学历且确无生活能力,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法律分析
18岁以后一般来说不用再给抚养费。但是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高中及其以下学历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拓展延伸
父母给付18岁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的规定,父母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条件有:
1.子女已满十八周岁;
2.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负担;
3.子女没有劳动能力或者因残疾不能生活;
4.父母愿意提供抚养费。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了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费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抚养费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无协议的一方或者子女不与父母一方共同生活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不得拒绝提供生活费用;
2.父母对成年子女患病或者没有劳动能力的,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
3.父母对尚不能生活的子女,应当按照其生活能力和需要,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医疗费用和矫正费用。
因此,父母给付18岁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条件包括子女已满十八周岁、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负担、子女没有劳动能力或者因残疾不能生活以及父母愿意提供抚养费。同时,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费的义务,应当按照其生活能力和需要,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医疗费用和矫正费用。
结语
18岁以后父母不用再给抚养费,但是一些情况下仍需要负担必要的抚育费。父母应该在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尚在校就读高中及其以下学历、确无生活能力或条件时,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无论何时,父母对子女的关爱和责任是无法替代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
“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满18岁以后还有抚养费吗
满18岁以后一般没有抚养费。但有特殊情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抚养费一般支付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但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以及成年子女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况除外。
子女满18岁支付抚养费还需要吗
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对于十八岁以上的孩子,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