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该害怕检察机关的抗诉,因为这是检察机关行使职权的正常表现,只有工作人员有渎职行为时才需要担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地方各级人民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请求人民提出抗诉。上级人民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撤回抗诉并通知下级。
法律分析
会不会害怕抗诉
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是检察机关行使职权的表现,而是没有必要突害怕的,只是进行正常的司法行为,但如果的工作人员有渎职的行为除外。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认为本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
第二百一十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提出抗诉。人民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一十九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二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对同级人民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原审人民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
拓展延伸
对抗诉持何态度?
对抗诉持一种审慎和谨慎的态度。在面对的抗诉时,会仔细审查相关证据、法律条款和案件事实,以确保公正和合法的裁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权衡的抗诉理由和被告方的辩护意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和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判断。尽管可能会对的抗诉提出质疑,但并不意味着害怕的抗诉。始终坚持、公正的原则,以维护司法的公信力和法治的权威。
结语
对的抗诉持审慎和谨慎态度,会仔细审查证据、法条和案情,确保公正裁决。权衡抗诉理由和被告辩护意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和法律规定,做出公正判断。并不害怕的抗诉,始终坚持、公正原则,维护司法公信力和法治权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组织法(2018修订):第二章 人民的设置和职权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审理下列案件:
(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对高级人民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
(三)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规定提起的上诉、抗诉案件;
(四)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
(五)高级请核准的死刑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 地方各级人民认为本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组织法(2018修订):第二章 人民的设置和职权 第二十一条 高级人民审理下列案件:
(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下级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
(三)最高人民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四)对中级人民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
(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
(六)中级请复核的死刑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