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需要签署转让协议,并遵循商标法规定。商标转让仅涉及商标权主体的更替,不改变商标权的客体和内容。商标权的行使方式包括自己使用和授权给他人使用,后者需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备商标局备案。商标转让和授权未经许可的行为都可能构成商标权的侵犯。
法律分析
一、转让商标使用权需要签署转让协议吗?
1、转让商标使用权需要签署转让协议
法律依据:《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2、同任何民事权利一样,商标权包含权利主体、权利客体和权利内容三个部分。商标权的权利主体就是商标权人,权利客体是注册商标,权利内容是商标权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独占使用于特定商品或服务的财产权利。
商标转让的本质仅在于商标权主体的变更,即在不改变商标权的客体和内容的前提下,实现商标权人的更替,原来的商标权人通过商标转让行为放弃对注册商标的权利,新的商标权人通过受让行为获得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因此,商标转让一般应遵循商标权人和受让人的意思表示。我国商标法也规定转让注册商标应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故任何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擅自转让其注册商标的行为,割裂了商标权人同注册商标的关系,本质上都是对商标权的侵犯,原来的商标权人有权向人民提出确认商标转让行为无效的民事诉讼。
二、商标权的行使主要有哪些方式?
1、商标权的行使主要方式包括自己使用、授权给他人使用。
注册人享有商标的专用权,当然可以授权他人使用,收取相应的商标使用费。商标注册人可以排除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面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对于驰名商标,注册人更是可以实现跨类保护既不限定于同类或类似商品。
2、转让给他人使用的,需要签署签订转让协议,授权给他人使用的,则需要拟定并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根据《商标法》
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结语
商标转让需要签署转让协议,商标权的行使方式主要包括自用和授权他人使用。根据《商标法》,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在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上,必须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转让和使用许可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可能导致商标权的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二十一条商标国际注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确立的制度,具体办法由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总则第十七条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