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欠款人不承认欠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对方还款。只要提供证据证明欠钱事实,不承认欠条无影响。同时,文章还提到了《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内容。最后,针对客户欠款不给的情况,文章指导了起诉方式和流程。
法律分析
一、欠款人不承认欠条要如何办
有欠条对方不承认欠钱债权人可以向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欠款起诉,承认不承认欠条无所谓,欠款只要有欠钱的事由证据就行。不承认欠条可申请鉴定笔迹。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客户欠款不给要如何办
可以催告客户还款,如果拒绝还款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比如起诉来解决。起诉方式如下:
1、原告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做出判决。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结语
根据民法典和相关规定,当事人之间产生欠款纠纷时,欠款人不承认欠条,债权人可以向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在起诉时,当事人需提供欠条、债权凭证等证据。被告拒绝承认欠条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解决。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知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会根据案件情况做出不同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