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实践性协议有哪四个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5 08:23:54
文档

实践性协议有哪四个

律师分析。实践合同有: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和代物清偿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八百九十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推荐度:
导读律师分析。实践合同有: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和代物清偿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八百九十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律师分析:

实践合同有: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和代物清偿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八百九十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文档

实践性协议有哪四个

律师分析。实践合同有: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和代物清偿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八百九十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