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地起诉的情况包括: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原告可以在当地起诉的,适用的情况有: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拓展延伸
法院受理当地原告的诉讼案件
当地法院已受理原告提起的诉讼案件。该案件涉及当地居民作为原告,对某特定事项提起诉讼。原告认为该事项涉及其合法权益,因此寻求法院的裁决和保护。法院经过初步审查后决定受理此案,并将根据法律程序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审理。这一决定标志着法院正式接手该案,将依法公正、独立地对争议进行裁决。双方当事人将有机会提供证据和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判断作出公正的裁决,以维护法律秩序和公正正义。
结语
法院已受理原告提起的诉讼案件,涉及当地居民对特定事项的诉讼。原告认为该事项涉及其合法权益,寻求法院的裁决和保护。法院决定受理此案,并将依法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审理。这一决定标志着法院正式接手该案,将公正、独立地对争议进行裁决。双方当事人将有机会提供证据和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裁决,维护法律秩序和公正正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地域标准非国籍,答辩期也是30天)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反之,财产案件原告住所地不能管)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