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果想要探望孩子,必须遵守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关于孩子探望权和抚养权的规定。如果违反规定将孩子带走,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中止探望权。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如果监护人不想看孩子,可以协商、调解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离婚后,如果想要探望孩子,必须遵守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关于孩子探望权和抚养权的规定。如果违反规定将孩子带走,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中止探望权。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一、监护人不想看孩子怎么办
监护人不让看孩子的解决方式:
1、夫妻双方先协商解决;
2、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
3、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子女的请求。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二、离婚后女方是否能带孩子去外地
离婚后,女方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可以带子女到外地,但不得妨碍男方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有监护权的一方带走孩子。如果一方不允许探望孩子,带走孩子,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没有监护权的一方带走了孩子。抚养子女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将子女交回抚养监护。对方带走孩子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以申请法院中止探望权。
结语
离婚后,如果想要探望孩子,必须遵守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关于孩子探望权和抚养权的规定。如果违反规定将孩子带走,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中止探望权。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如果女方想带女儿去外地,男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