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或者副本对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5 08:53:01
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或者副本对吗
法律主观。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提供者取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得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法律客观。
导读法律主观。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提供者取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得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法律客观。

法律主观: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服务提供者取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得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 《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法律客观: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同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在不同地点或者场所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应当分别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服务经营地点或者场所改变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取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得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或者副本对吗
法律主观。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提供者取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得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法律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