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有:
1、以暴力方式阻止别人作证,阻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造成别人轻伤以上的人身伤害;
2、以暴力方式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殴打执行人员或聚众哄骗、冲击执行现场,造成执行人员轻伤以上的人身伤害;
3、拒绝交付法律文件规定的财产、票证,损害财产、票证,造成债权人5000元以上物质损失较大的;
4、多次聚众阻碍执行或者多次侮辱、围攻、扣押、殴打执行人员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