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股票和债券发行的管理秩序,主观方面为故意。无论是自然人还是单位,擅自发行股票、债券都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一、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一般要怎么判刑?
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若是在首次擅自发行的过程之中,就被逮捕了,且经过核查之后,发现售卖出去的股票、债券的总面值并不大,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处擅自发行者承担拘役或者是支付罚金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犯罪构成包括什么?
(一)客体特征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股票发行和公司、企业债券发行的管理秩序。
本罪的对象是股票和债券,其中股票发行既包括首次发行也包括增资发行。而债券发行既包括公司债券,也包括企业债券。
(二)客观特征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是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
“擅自”是指未向有关部门报请批准或者已经报请批准,但没有未获得批准或已申请还批准未批下来,或批准被撤销,或获批准后超额超期发行。
“数额巨大”是指犯罪数额达到一定的标准,仅仅是指行为人已经向社会公众擅自发行的数额;“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其他严重情节”是指行为人无法及时清偿或清退,使得广大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并遭受了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或是引起众多投资者不满,甚至影响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等等情形。具体的数额标准将在后文详述。
(三)主观特征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同时规定明知他人从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股票、债券,集资诈骗或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集资犯罪活动,为其提供广告等宣传的,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
(四)主体特征
本罪为一般指主体,即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如果想要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债券的,都需要经过国家证券部门的许可以及审批,并且发行的数量、发行的面值等都需要根据国家证券管理机构的指示来确定,如果超量发行,或者是擅自违规发行的,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结语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数额较小可能会被处以拘役或罚金。该罪的构成包括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行为人需具有故意,且明知他人从事相关犯罪活动提供帮助也将被追究刑责。无论是自然人还是单位,都有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请遵守法律规定,合法合规发行股票和债券,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条 非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券交易所违反本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允许非会员直接参与股票的集中交易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