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增值税的规定是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粮食、食用植物油;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一、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7%、13%、11%、6%、0%等。
1、适用17%税率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适用13%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粮食、食用植物油;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农产品。
音像制品。
电子出版物
二甲醚。
3、适用11%税率
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
4、适用6%税率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适用0%税率
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