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为确保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代理权成立,当事人需要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如果缺少授权委托书,律师将无法在民事诉讼中行使代理权。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在正文还需写明委托出自委托人的自愿和委托事项及授予代理人的权限范围。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为了确保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代理权成立,当事人需要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如果缺少授权委托书,律师将无法在民事诉讼中行使代理权。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在正文还需写明委托出自委托人的自愿和委托事项及授予代理人的权限范围。
拓展延伸
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诉讼代理人是民事诉讼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权利与义务备受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提供与本案有关的一切材料和证据;
(2)出庭参加诉讼,调查取证,查阅、摘抄、复制、摘抄、转录、翻译等;
(3)代写与本案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4)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5)接受人民法院的监督。
2.义务:
(1)出庭前向人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在开庭审理时提交;
(2)遵守人民法院的规则,维护法庭秩序,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中途退庭;
(3)尊重人民法院的判决,不得提出异议或者代理承认、放弃、免除诉讼主张;
(4)按照法院指定的期间履行协助义务。
诉讼代理人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协助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诉讼代理人也需遵守法律规定,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结语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但必须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缺少授权委托书,律师将无法行使代理权。授权委托书应详细说明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以及委托事项和授权代理人的权限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