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公司一定要注意主张权利的时间限制,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2、主动收集、保存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材料。
3、自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日起,通过合法的途径以书面的形式向对方进行催收,并保留相关证据资料。直接或通过信函、邮递、张贴等方式发出催收通知、律师催收函,并保存函件原本及对方复函或回执、邮递相关票据等。也可通过拍照和录像的方式进行证据的固定。
4、在诉讼时效届满前,积极依法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或行使诉讼权利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实际管理活动中,物业企业或许出于主观不愿影响小区融洽关系,或许是由于客观难以保存证据等各种情况,在物业费用追索中因超过时效的而部分或完全丧失胜诉权的案例比比皆是。需要物业企业警醒,注意防范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的法律风险。
一、经济纠纷原告起诉时效
经济纠纷起诉时效一般是从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年内。需要注意的是:这其中也会存在着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如权利人之请求、义务人的同意、提起诉讼或仲裁。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