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特点是什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4 09:24:12
狭义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特点是什么?
律师分析。具有一下三个特点:(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2)与案件有直接厉害关系。(3)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导读律师分析。具有一下三个特点:(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2)与案件有直接厉害关系。(3)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律师分析:
具有一下三个特点:(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2)与案件有直接厉害关系。(3)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狭义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特点是什么?
律师分析。具有一下三个特点:(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2)与案件有直接厉害关系。(3)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