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关于对方剐蹭肇事车后自己报警是否算逃逸的问题以及肇事逃逸的几种情况。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对于对方剐蹭了车辆但是没有解决妥当而强制离开的情况,如果无过错方报警,则可以判定为肇事逃逸。建议大家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第一时间报警,承担起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主动配合调查积极取证,争取自首行为将惩罚降低到最低才是明智的选择。
法律分析
一、关于对方剐蹭肇事车后自己报警是否算逃逸的问题,可以这样理解:
对方在车祸中受损,需要报警处理,报警本身并不是逃逸行为。这种情况属于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情况或者是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的情况,是属于认定为肇事逃逸的一种的。
二、肇事逃逸的几种情况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三、什么是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4年12月15日,公安部下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至2015年1月20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调整了伤人事故调查、鉴定意见审核等程序,将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处理不同事故的交警需具备不同的资质。
对方剐蹭了车辆但是没有解决妥当而强制离开的,如果无过错方报警那么剐蹭方可以判定为肇事逃逸。建议大家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第一时间报警,承担起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主动配合调查积极取证,争取自首行为将惩罚降低到最低才是明智的选择。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逃逸是一种违法行为,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人员或者乘车人员逃离现场,导致后续处理工作无法进行,给受害者和家庭带来严重损失的行为。对于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当事人还将面临罚款、扣分等行政处罚,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交通事故逃逸也会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严重的损失。受害者可能需要接受手术治疗,甚至失去生命。此外,由于交通事故逃逸,受害者的财产损失也无法得到有效弥补,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了极大的经济压力。
因此,交通事故逃逸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和社会都会带来极大的危害。对于交通事故逃逸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严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结语
首先,根据对方剐蹭肇事车后自己报警是否算逃逸的问题,我们可以理解为报警本身并不是逃逸行为,而属于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情况或者是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属于认定为肇事逃逸的一种。其次,根据公安部下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至2015年1月20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调整了伤人事故调查、鉴定意见审核等程序,将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处理不同事故的交警需具备不同的资质。最后,我们建议大家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第一时间报警,承担起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主动配合调查积极取证,争取自首行为将惩罚降低到最低才是明智的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〇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