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不足额支付加班费时,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劳动合同法》,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被举报和投诉,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但不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加班费,并可以通过投诉、仲裁或诉讼等途径来解决问题。
法律分析
公司不足额给加班费,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了解情况并要求支付足额加班费;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1、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2、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到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如果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有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并要求支付足额加班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将面临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的处罚。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