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介绍了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相关规定和债的发生原因以及债权的法律特征。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发生原因包括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且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法律分析
一、关于申报债权的位置
在人民审理破产案件时,破产申请人提出债权后,债权人需要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的。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债权的发生原因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基于合同产生的债即为合同之债。合同之债是当事人在平等基础上自愿设定的,是民事主体主动参与民事活动,积极开展各种经济交往的法律表现。同时,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产生合同之债。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取得利益的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三、债权的法律特征
(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2)债权为相对权。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
(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结语
债权申报是破产案件中重要的一环,对于债权人来说,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否则将失去申报债权的机会。债权的发生原因包括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其中合同是最主要的原因。债权的法律特征包括财产上的请求权、相对权、相容性和平等性和有期限权利。在申报债权时,债权人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否则将失去申报债权的机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督促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01-08) 第七条 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等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12-29) 第七条 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12-29) 第四百二十 人民收到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书后,认为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通知债权人限期补正。人民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