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续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申领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换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现场拍照→现场采集指纹→签字、领凭证(在领取凭证上签字认可,并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身份证,申领人领取证件时,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补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对异地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
2、对异地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3、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和临时居民身份证不在异地受理范围内。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二、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