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无需回当地,可在任一当事人户口或住所地起诉。法人或组织诉讼需在被告住所地起诉。离婚起诉可要回符合法律规定的彩礼,如未办登记、未共同生活、导致生活困难等情形。人民法院应支持请求返还彩礼,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如双方离婚等。
法律分析
一、离婚起诉是否必须回当地
1、离婚起诉不是必须回当地,离婚诉讼去当事人一方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起诉离婚是否可以要回彩礼
1、起诉离婚如果满足法律规定的应当退还彩礼的情形是可以要回彩礼的。法律规定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等情形,都是可以要回彩礼的。
2、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起诉并不一定需要回到当地,可以选择当事人一方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被告没有住所地,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对于离婚后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退还条件,可以要回彩礼。人民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否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是否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况进行判断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