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辞退患癌员工需遵守法律规定,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违者需支付经济赔偿。医疗期满后,若员工无法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可支付经济补偿后解除劳动合同。辞退流程包括申请、谈话、汇报、工作交接、工资计算和发放等步骤。
法律分析
一、单位辞退患癌员工合法吗?
1、单位辞退患癌员工不一定合法,这是由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单位不得通过协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违法了。
2、若患癌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单位辞退员工的流程是怎样的?
1、部门经理对工作经验不符合公司要求、不遵守公司纪律、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可以辞退。
2、部门经理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向中心总监提出申请。
3、中心总监根据部门经理填写的《员工辞退申请表》与当事人进行谈话,了解详细情况;并结合该员工的工作表现,在《员工辞退申请单》签署意见。
4、中心总监向总经理汇报谈话情况,总经理在《员工辞退申请表》签署意见。
5、员工辞退经总经理获准后即刻办理工作交接。
6、部门经理在该员工完成工作交接以后将《员工辞退申请表》转交人事行政部经理。
7、人事行政部经理根据《员工辞退申请表》与该员工的考勤记录,计算应发放该员工的工资,并向总经理呈送请款报告。
8、总经理签署意见后,人事行政部经理将请款报告转交财务部。
9、财务部根据总经理批示的请款报告,按财务要求发放该员工工资。
不管职员是否是因为患癌而处于医疗期,只要在法定的医疗期范围内,单位都不得将其辞退。若单位在医疗期将其辞退,则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如果单位在医疗期内与其保持劳动关系,在医疗期结束后,患癌职员依旧无法正常工作,单位可以支付经济补偿金后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单位辞退患癌员工在医疗期内是不合法的。如果患癌员工在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可以提前通知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照工作年限支付,月工资高于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标准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单位辞退员工需经过部门经理申请、中心总监谈话、总经理批准等流程,并办理工作交接和支付工资等手续。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九章 监督与惩戒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职级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