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可以正当拒绝收房的理由有: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开发商无故延迟交房经催告超过三个月的;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配套环境的;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的;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使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配套基础设施未交付使用的。
一、房屋验收注意事项
首先是证件验收:开发商将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交付住宅的还须提供《住房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房屋实测面积报告;如未出示上述相关资料,购房者可拒绝接房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其次是现场验收: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2、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3、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4、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记载。凡竣工房屋,一般须做到“五通一平”,也就是给水、排水、供电、通讯、通路、土地平整。高层住宅楼生活供水系统,必须具有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用水合格证;高层住宅楼电梯,必须具有劳动部门核发安全运行合格证;高层住宅楼消防供水系统,必须经消防部门检验合格。房屋应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
二、出现什么问题可以要求退房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要求退房:
(1)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资格;
(2)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
(3)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4)擅自变更规划,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设计;
(5)延迟交付房屋或买受人延迟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履行;
(6)因开发商原因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三、买了新房怎样才能退房
买了新房后是要在具备下列条件下购房人才可以向开发商主张退房:
(1)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
(2)开发商没有按期交付房屋;
(3)开发商较大幅度变更设计规划、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和房屋朝向;
(4)无法办理贷款;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拿不到产权证;
(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7)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8)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9)开发商将房子抵押;
(10)购房者的住房贷款银行没有批准,购房者和开发商对付款方式又不能协商一致,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