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并非都是当然无效的,要认定其无效需要满足一定条件。若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则自始至终无效;若未损害国家利益但对集体或个人利益有损,则可被撤销。最终是否有效由判决决定,受损害方应通过法律诉讼收集证据来确定合同无效。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包括财产返还、折价补偿和赔偿损失。《民法典》第150条规定,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受胁迫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分析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并非都是当然无效的,要认定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无效,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但对集体利益、个人利益有损的,实质是一种合同效力尚未确定的可撤销合同。受损害方认可合同的,合同有效;受损害方不认可合同的,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使合同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这类合同,受损害方也可以请求对合同进行变更,使合同变得公平合理后,再履行合同。
3、合同是否有效,最终应该是由判决来认定。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往往双方各执一词,一方认为有效,另一方认为无效,从而发生争议。当双方因合同是否有效发生纠纷的时候,受损害方应该收集证据资料,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确定受胁迫的合同无效。单纯的口头争议,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相关延伸】
问: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答: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
1、返还财产;
2、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结语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并非都无效,需满足一定条件:1、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2、对集体或个人利益有损的可撤销合同;受损方认可则有效,否则可请求撤销;受损方可要求变更合同以公平合理履行;3、最终由判决有效与否。双方争议应通过法律诉讼解决。《民法典》规定,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包括财产返还、折价补偿和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