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单位违反劳动法第3的规定,员工可以辞职并解除劳动合同,包括未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用暴力或人身自由等违法行为。员工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分析
如果派遣单位有劳动法有第三十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员工辞职也是可以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其中包括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工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务派遣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拓展延伸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后员工福利如何处理?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后,员工福利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定,员工在解除合同后应享有相应的福利待遇,如未休的年假应予以结算,未支付的加班工资应予以清算等。其次,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的约定,可能存在额外的福利待遇,如补贴、奖金等,这些待遇也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解除合同后,员工可能有权享受失业保险、社会保险等相关福利,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综上所述,劳务派遣合同解除后,员工福利的处理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结语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的规定,如果派遣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具体情况包括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用暴力或威胁等非法手段强迫派遣工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解除合同后,员工的福利待遇应根据劳动法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包括结算未休的年假和未支付的加班工资等。此外,员工可能有权享受失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福利,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综上所述,劳务派遣合同解除后,应依法处理员工福利,确保其权益得到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