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应当指定辩护人的情形包括:盲、聋、哑或未成年且不满18岁,可能被判处死刑。而可以为未委托辩护人指定辩护人的情形包括:经济困难、无法查明经济来源、家属不愿承担费用、其他被告已委托律师、外国国籍、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证据可能影响刑罚量刑。
法律分析
依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1)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可以指定: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1)符合当地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7)人民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拓展延伸
必须指定辩护的情况及相关法律要求
在司法系统中,必须指定辩护的情况是指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享有辩护权的特定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要求,以下几种情况必须指定辩护:首先,被告人面临的指控涉及重罪,例如谋杀、强奸等;其次,被告人身体或心理状况不适宜自行进行辩护;此外,如果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必须指定辩护;还有,如果被告人无法理解控告的性质和后果,需要指定辩护。以上是必须指定辩护的一些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确保被告人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辩护权利,保障司法公正。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特定情形的,人民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以确保其辩护权利的实现。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要求,还存在一些情况下,人民可以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以保障司法公正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系统中,必须指定辩护的情况主要包括涉及重罪指控、被告人身体或心理状况不适宜自行辩护以及特定人群的案件。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被告人能够充分行使辩护权利,维护司法公正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七十二条 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语言。
证人作证前不得旁听法庭审理,作证时不得以宣读事先准备的书面材料的方式陈述证言。
证人言辞表达有障碍的,可以通过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七十条 人民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向证人送达通知书并告知双方当事人。通知书中应当载明证人作证的时间、地点,作证的事项、要求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或者没有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必要的,人民不予准许当事人的申请。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七条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