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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证续签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5 19: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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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证续签

法律分析。上海居住证续签新规定签注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自动续签,一种是自行续签。自动续签经信息系统自动比对成功,予以签注;自行续签按照原申请流程办理。续签后居住证的有效期限自动延长一年。【法律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安部门通过本市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对申办材料进行信息比对;必要时,可以将有关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相关部门核验。第十四条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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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上海居住证续签新规定签注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自动续签,一种是自行续签。自动续签经信息系统自动比对成功,予以签注;自行续签按照原申请流程办理。续签后居住证的有效期限自动延长一年。【法律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安部门通过本市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对申办材料进行信息比对;必要时,可以将有关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相关部门核验。第十四条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法律分析:
上海居住证续签新规定签注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自动续签,一种是自行续签。自动续签经信息系统自动比对成功,予以签注;自行续签按照原申请流程办理。续签后居住证的有效期限自动延长一年。

【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公安部门通过本市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对申办材料进行信息比对;必要时,可以将有关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相关部门核验。
第十四条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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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证续签

法律分析。上海居住证续签新规定签注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自动续签,一种是自行续签。自动续签经信息系统自动比对成功,予以签注;自行续签按照原申请流程办理。续签后居住证的有效期限自动延长一年。【法律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安部门通过本市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对申办材料进行信息比对;必要时,可以将有关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相关部门核验。第十四条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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