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刑事诉讼中,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取保候审的担保。但是,当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案件结案后,其缴纳的保证金可以被退还。此时,是否还需要缴纳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取保候审的担保。”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案件结案后,其缴纳的保证金可以被退还。”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被羁押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批准后缴纳的保证金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予以监管;案件结案后,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被羁押人。”
综上所述,当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案件结案后,其缴纳的保证金可以被退还,不需要再缴纳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