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的主旨是介绍了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的流程和细节,包括准备材料、办理过户、缴纳税费等,并提到了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特殊情况需要及时处理,以及离婚引起的财产纠纷需要法律维权。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流程
第一,准备材料。离婚房产过户材料包含: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或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人办理过户,除了以上资料还应该携带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
第二,办理过户。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之后,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流程如下:
1、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证,如果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同时交付产权公证费。
2、房产交易转绘办理。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析产登记手续办理并缴登记费。
5、取证
第三,缴纳税费。纳税包含契税按房产价格2%,印花税5元;缴费包含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按房产价格2%,工本费20元。
(二)、其他细节
第一,如果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房产过户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但务必要及时处理,耽误时间过久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签订离婚协议文件,该文件必须拿到民政局加盖公章,或者可以申请法院判决。如果是双方私下签订离婚协议书,那么在房产过户交易时,双方务必都要到场签字。
第三,离婚反铲过户需要由离异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如果一方社情登记,除了要携带上文提到的文件,还需要提交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如果是法院裁决离婚,需要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此判决书中必须明确房产归属可由一方登记申请)。
(三)、过户费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缴纳税费大部分是契税和交易手续费,这两项费用根据房产价格而浮动,两项费用占总房价的4%。因为房产价值较高,由离婚而引起的财产纠纷以房产纠纷为主。在婚后房产过户过程中出现了一方不的情况,另一方需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己方利益。
结语
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是一项繁琐的程序,需要准备充分的材料并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办理。申请人应该提前准备好离婚判决书、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并前往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此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和手续费。如果夫妻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过户,但要注意及时处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离婚过户需要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并确保离婚协议文件得到民政局或法院的认可。在整个过户过程中,如果出现纠纷,应该及时寻求法律支持,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