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是指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定期间持续存在,从而产生于该事实状态相适应的法律效力的法律制度。消灭时效是指根据时效取得某种权利的制度,其目的是维护历久的事实状态,以维护社会稳定。消灭时效的构成要件包括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客观事实只存在、经过规定的期间和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客观事实状态的持续。而消灭时效的效力恰好影响它跟抗辩权的关系,即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在法定时间内才有行使权力。
法律分析
时效的定义
时效是指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定期间持续存在,从而产生于该事实状态相适应的法律效力的法律制度。富井政章说,“时效制度的根据,在保全事实上永续之状态,质言之,即平稳久占他人之物者,可取的其所有权,又怠于行使权利者,不得主张其权利,是所以图法律生存之安固。”时效制度的目的在于维护历久的事实状态,以维护社会稳定。
消灭时效抗辩权定义
按照民事时效的事实状态要素和法律效果要素的不同,民事时效可分为取得实效和消灭时效。从字面上看取得时效是指根据时效取得某种权利的制度,消灭时效则是指根据时效丧失某种权利的制度。我国大陆称消灭时效为诉讼时效,多数学者认为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及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制度,但也有人认为消灭时效是权力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及丧失请求法院以诉讼程序以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制度,或者消灭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权,其权利即归于消灭的法律制度。可见学者们对于消灭时效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这一事实状态经过法定期间而产生权利人丧失某种权利的制度这一点上毫无争议,争议的乃是丧失的权利到底是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还是请求法院以诉讼程序以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或者是请求权。也就是说学者们对于消灭时效的构成要件,也就是
(1)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客观事实只存在;
(2)经过规定的期间;
(3)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客观事实状态的持续这三点上没有争议,而对消灭时效的效力,也就是权利人丧失何种权利有争议。而消灭时效的效力恰好影响它跟抗辩权的关系。
从以上相关信息可知,消灭时效抗辩权即为抗辩权超过了所规定的时间限制权利人依然没有行使权利,从而丧失了抗辩权的一种规定。以此我们可以得知,抗辩权的行使并不是随时的,应当在法定时间内才有行使权力。
结语
时效制度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而产生的,其目的是保全事实上永续之状态。消灭时效则是为了消灭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及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制度。对于消灭时效的构成要件和效力,学者们有不同的看法。但消灭时效抗辩权是指抗辩权超过了所规定的时间限制权利人依然没有行使权利,从而丧失了抗辩权的一种规定。因此,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在法定时间内才有行使权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二条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二条 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