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已婚子女买房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全款购房归子女个人,部分出资首付购房婚后共同还贷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父母全款购房为子女个人财产。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包括隐瞒、私自转移、借用名字和伪造债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劳动所得、购置财产、继承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经济利益。
法律分析
一、父母给已婚子女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给已婚子女买房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分析如下:
1.婚前,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结婚后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屋不能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常见方式
1.直接隐瞒;
2.私自转移;
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移各类资产,包括:
(1)转移存款:如以一次或分多次的形式,在一定的时间内,以不同的数额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或股票帐户资金等取出或转帐到他人名下,导致离婚时其名下并无银行存款可分。
(2)虚假过户:没有实际的买卖或赠与关系,与他人串通,包括将不动产、公司股份、车辆等过户到第三人名下(该第三人一般是亲戚或朋友),他人为名义上所有者,但实际上所有权和控制权仍在自己,致使配偶一方无法分割到财产。
(3)变卖资产:将己方名下资产通过中介或他人介绍出卖给第三人,取得现金,规避配偶分割资产。
3.借用名字;
4.伪造债务。
三、夫妻共同财产认定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结语
根据以上分析,父母给已婚子女买房并不一定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情况取决于婚前是否登记在子女名下,以及婚后是否共同还贷等因素。而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常见方式包括隐瞒、私自转移、借用名字和伪造债务等。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包括劳动所得、购置财产、继承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带来的经济利益。在处理财产问题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