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劳动关系的凭证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根据劳动保障部的规定,即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劳动关系仍然成立。用人单位需提供相关凭证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法律分析
一、打卡工资劳动关系是否确立?
工资条、考勤也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即使工资条和考勤,二者只有其一,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是最能有效证明劳动关系的是《劳动合同书》、工作证。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有:劳动合同、胸牌、工作证、名片、考勤表、打卡记录、录音录像资料、证人证言、银行支付工资凭单、工资条、作为公司代表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会议签到记录、公司为员工在社保机构申请的社保账号等等证据。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拓展延伸
打卡工资是否影响劳动关系的稳定性?
打卡工资作为一种工资支付方式,对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打卡工资的实施可以提高工资支付的透明度和准确性,减少因现金支付而可能出现的纠纷和争议。同时,打卡工资也能够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有助于雇主进行考勤管理和绩效评估。然而,打卡工资也可能引发一些问题,比如技术故障导致工资延误或错误,或者员工对于打卡系统的不满和抵触情绪。因此,雇主在实施打卡工资时应确保系统稳定可靠,建立有效的纠错机制,并与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培训,以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和员工满意度。
结语
打卡工资作为一种工资支付方式,可以有效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并提高工资支付的透明度和准确性。同时,它也有助于雇主进行考勤管理和绩效评估。然而,雇主在实施打卡工资时应确保系统稳定可靠,建立有效的纠错机制,并与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培训,以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和员工满意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