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替考试罪的主旨是:代替考试行为构成犯罪,刑法规定了相应的刑罚,并强调同罪同罚原则。该罪行不考虑成绩的优劣,只要替考者进入考场并开始答题,就构成犯罪既遂。
法律分析
一、如何认定构成代替考试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代替考试犯罪形态有什么
代替考试罪通常认为属于对向犯,类似于重婚犯罪,刑法规定了同罪同罚,对于犯罪既遂的认定适用同一标准。
本罪为行为犯,即只要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行为就成立既遂的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替考者只要蒙混过关进入考场,国家考试的正常秩序以及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就处在现实的严重危险之中。
代替考试的行为无需考虑替考者具体考试作答的情况,即考试的成绩优劣不在要求之列,只要其已经开始答题就属于代替考试的行为完成。
进入考场后在开始答题前被发现的,就构成犯罪未遂。
在考场开始答题后被发现的不属于未得逞,而是属于犯罪既遂。
以上就是针对“如何认定构成代替考试罪”的相关知识了。
代替考试罪通常认为属于对向犯,刑法规定同罪同罚,对于犯罪既遂的认定适用同一个标准。
代替考试的行为是不考虑成绩的优劣的。
结语
代替考试罪是指在国家考试中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组织作弊的可处以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可处以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帮助作弊的也将受到相应处罚。同时,向他人非法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的行为也将受到法律制裁。代替考试罪属于行为犯,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就构成犯罪。无论考试成绩如何,只要代替者已开始答题,即视为代替考试罪已完成。了解如何认定代替考试罪的相关知识对于维护国家考试的公平性和正常秩序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5月14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35号)和2007年10月25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公安部令第95号)同时废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犯罪事实、无罪或者罪轻的事实、申辩和反证,以及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证据,公安机关应当认真核查;对有关证据,无论是否采信,都应当如实记录、妥善保管,并连同核查情况附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