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规定了自动离职无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是:三个月以下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下不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不超过六个月。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里规定了自动离职无工资吗?
劳动合同里规定了自动离职无工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员工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二、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有: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二)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三)《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四)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在劳动合同里规定了自动离职无工资是合法的,劳动合同中试用期的时间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来确定的,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到3年之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订立劳动合同的在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规定自动离职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也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况提出离职,如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等。试用期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而定,一般不超过一个月,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延长至最多六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约定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