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不签字结案情况如下:
1、犯罪嫌疑人在《传唤通知书》上拒绝填写讯问结束时间时,公安机关可以注明;
但若嫌疑人拒绝签名,则不能以注明方式代替,此时传唤失败,需采取其他措施;
2、交通事故一方不签字,交警可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情况后送达当事人,不影响结案;
3、报警后,公安机关会根据报案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调查,若认为有犯罪事实,即使报案人不签字,也会立案侦查;
4、在派出所签订和解协议后,双方应履行协议义务,不履行的一方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并可被告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报警流程的关键环节:
1、接警:当接到报警电话后,接警人员会记录报警人的基本信息和案件情况;
2、出警:根据报警情况,派出所会安排警力前往现场进行处理;
3、调查:警方到达现场后,会对案件进行现场勘查、收集证据和询问目击者;
4、处理:根据调查结果,警方会对事件做出相应的处理,如立案、调解或其他措施;
5、结案:案件调查清楚后,警方会进行结案,结案报告通常需要当事人签字确认。如果当事人拒绝签字,警方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综上所述,报警不签字结案情况下,公安机关会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注明、送达等方式,以确保案件能够顺利结案。同时,即使报案人不签字,只要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仍会立案侦查。在派出所签订和解协议后,双方应履行协议义务,否则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并可被告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