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规定是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通常按给付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确定,最高不超过百分之五十。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后果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抚养权判归男方的,女方需支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父母离婚不消除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权利和义务。抚养费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子女可提出合理要求。
法律分析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规定是什么
1、离婚时,抚养费的给付先由双方协商进行确定。
2、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对抚养费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让法院判决。
3、法院一般会按给付方的不同收入标准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来确定抚养费数额,但是最高不会超过百分之五十。同时抚养费需要定期支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支付。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不给孩子的抚养费的后果是哪些
不给孩子的抚养费的后果:
1、双方协议离婚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2、双方诉讼离婚的,一方不执行法院判决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后女方要给孩子的抚养费吗
夫妻离婚后,抚养权判归男方的,女方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相关问题,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不直接抚养的一方理应尽到父母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结语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规定是根据夫妻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确定的。一般来说,法院会根据给付方的收入标准来确定抚养费数额,但最高不超过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抚养费需要定期支付,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一次性支付。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后果包括对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子女仍是双方的子女,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责任。女方如果不直接抚养子女,仍需支付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应协商或由法院判决抚养费的数额和期限。子女在必要时可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