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办理房产过户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登记费用和交易手续费等费用。若夫妻离婚并重新分割房产,则不需要缴纳契税;若房产属于一方并想过户给另一方,则需要缴纳契税,但不需要个人所得税。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统一登记制度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法律分析
、离婚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首先需要缴纳契税,按照房价的2%来收取。另外还有印花税,按照房价的5/10000来收取。接下来涉及到的是登记费用,还有交易手续费,一般来说会按照房价的2%。还有少量的工本费用,不是特别贵。而很多夫妻双方在离婚办理过户的时候,比较关注是否需要收契税2、契税需要根据以下几种情况而定。一种就是夫妻离婚的时候,房产如果重新分割,把它分配给另外一方就不征收。说白了这套房子原来就是夫妻两个人的,所以办理过户的时候就不需要缴纳契税。3、但是如果这套房子本身属于一方,离婚之后想要将房子过户给另外一方,就要缴纳契税,不过办理的时候没有个人所得税,这个是免征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离婚办理房产过户需要考虑契税、印花税、登记费用和交易手续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与房产的归属情况有关。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所有,重新分割时不需要缴纳契税;如果房产属于一方,离婚后过户给另一方需要缴纳契税。不动产登记由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需要当事人共同申请或特定情形下可以由一方申请。请根据具体情况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