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顺序依据民法典规定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将按照第二顺序进行继承。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权,而继承关系中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等。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法律分析
遗产继承通常以遗产扶养协议为依据,遗嘱是其次。如果前两者都没有,那么将依据法定继承进行继承。遗产继承与户口簿的关系并不直接,而与亲属关系密切相关。依照法律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遗产将按照第二顺序进行继承。
二、民法典如何规定继承关系
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权,而继承关系中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民法典对遗产的认定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根据上述阐述表明,法定继承与户口本没有关系,法定继承与亲属关系有关,亲属并不一定会在同一户口本上。
结语
遗产继承与户口簿没有直接关系,而与亲属关系密切相关。依照法律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将按照第二顺序进行继承。民法典规定了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权,而继承关系中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