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的出现最早是由深圳首创,是公安机关用来管理登记外来人员的流动,同时为了保障外来人员的权利。一、办理暂住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二、暂住证如何办理1、拨打你所在地区直辖区的派出所户籍科的电话号码,咨询他们具体上班时间,比如上班是几点下班是几点,周末上不上班,一般周末不上班;然后再问工作人员关于办理暂住证或者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2、在派出所上班的时间带领所需要的材料,缴纳材料进行相关资料填写。3、相关手续都弄完之后,就回家等待消息,一般办理7-10天左右的时间就能办理下来。也可以打电话咨询,如果办理下来直接去申领,注意:去拿暂住证或者居住证的时候,如果你不方便有事去不了的话,可以找亲戚朋友带领的,只需要在取证表上签名就行,但是办理的时候是必须由你本人亲自去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