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离家财产是共有的。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有所差别;个人专用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分居两地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一方抵偿;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不能分割,除非一方有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4、离婚不离家后,离婚时分割的共同财产,离婚后产生的财产应根据同居关系处理。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
1、按照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但也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贡献度进行调整;
2、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继承财产或者因伤残等特殊情况获得的赔偿等,一般不纳入共同财产分割范围;
3、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离婚时应当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
4、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考虑到子女的抚养权益,确保子女的利益不受损害;
5、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除非双方有其他约定或者能够证明债务仅为一方个人行为所产生。
综上所述,离婚不离家财产是共有的,离婚后财产分割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平等分割,但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贡献度进行调整。个人财产一般不纳入共同财产分割范围,离婚时应协商确定分割方式,确保子女的利益不受损害。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除非有其他约定或能证明债务仅为一方个人行为所产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