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是一种股权投资方式,通过出资入股获得公司股权并分享未来收益,降低了投资门槛,减少了投资者的盲目性。股权融资是一种吸纳资金的方式,公司出让部分所有权引进新股东,新老股东享有公司收益和权力,并承担相应义务。
法律分析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的方式获得公司股权,并获得未来股权收益。
其本质属于股权投资的一部分,而且投资门槛降低,有专业的股权投资平台提供优质项目,减少了投资者的盲目性。
股权融资是资本市场上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公司股东为了吸纳企业运营所需的资金而出让企业部分所有权,引进新股东的一种融资方式。
股权融资的新股东和老股东一样享有公司发展的收益和权力,并且承担相应的义务。
拓展延伸
股权众筹与非法融资:法律规定下的区别与界限
股权众筹与非法融资在法律规定下存在明显的区别与界限。股权众筹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由大量投资者为创业企业提供资金,并获取相应股权份额的一种融资方式。而非法融资则是指未经合法授权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融资行为,通常涉及欺诈、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在法律层面,股权众筹通常需要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而非法融资则被各国法律明确禁止。因此,股权众筹与非法融资的区别在于前者合法、透明,后者非法、风险高。法律规定下的区别与界限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市场秩序提供了有力支持。
结语
股权众筹是一种通过互联网平台,让普通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的方式获得公司股权,并分享未来股权收益的融资方式。相比传统股权投资,它降低了投资门槛,提供了专业的投资平台,减少了投资者的盲目性。股权众筹在法律规定下与非法融资有明显的区别与界限。它合法、透明,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市场秩序提供了有力支持。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