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签的合同辞职不一定需要赔钱,但有两种情况下需要赔偿:1.未提前辞职并擅自离职,给单位造成实际经济损失;2.在培训服务期未满的情况下辞职,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用。
法律分析
一、工作签的合同然后辞职要赔钱吗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在合同内的辞职要求,做了极其宽松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如果要辞职,一般只需要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向公司递交书面辞职报告,在此要注意的是,即便是在30天或3天到期后,用人单位没有批准劳动者辞职申请的情况下,劳动者都可以自行合法离职,并且不需要因到期后未经公司批准而离职,给公司做任何赔偿。
但实践中,劳动者因辞职需要赔偿用人单位的情况也是有的,但无非以下两种情况:
1、劳动者未提前30天或试用期未提前3天提出辞职申请,并擅自辞职的,并确实因离职给单位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
2、劳动者在职期间,用人单位针对提供了有偿的专业技术培训,并且双方有培训服务期协议,在服务期未满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辞职,这种情况也是要向单位赔偿的。在此请劳动者辞职时切莫犯这两种错误。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结语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劳动者在合同履行期内辞职通常只需提前30天或试用期提前3天递交书面辞职报告,无需赔偿用人单位。然而,若劳动者未按规定提出辞职申请或在服务期内提出辞职,可能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在辞职时需注意避免这两种情况,以免给单位造成实际经济损失。以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而得出的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