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因过错导致快递丢失,按实际损失要求赔偿。邮政法规定,保价邮件丢失按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按比例赔偿;未保价邮件按实际损失赔偿,最高赔偿额不超过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丢失按三倍资费赔偿。邮政企业应明示此规定。若快递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不得限制赔偿责任。邮政企业不承担不可抗力、物品自然损耗、寄件人或收件人过错引起的损失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要看是否是快递公司的过错,因快递公司的过错造成没有收到快递的,按照实际损失要求对方赔偿。《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第四十八条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拓展延伸
快递延误,如何妥善处理?
快递延误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妥善处理:
首先,及时与快递公司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提供您的快递单号,以便他们进行查询和跟踪。其次,确认是否有任何特殊情况导致延误,如天气状况、节假日等。如果是快递公司的责任,您可以要求他们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赔偿方案。同时,保留好相关的快递凭证和证据,以备后续维权使用。若快递公司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或相关部门投诉,寻求进一步的帮助。最后,为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建议您在选择快递公司时,考虑其信誉和口碑,并留意其他用户的评价和经验分享。记住,耐心和合理的沟通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结语
快递延误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妥善处理:及时与快递公司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提供快递单号,保留好相关凭证和证据,要求合理解释和赔偿方案。若问题未能解决,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或相关部门投诉。选择快递公司时,应考虑其信誉和口碑。耐心和合理沟通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六章 快递业务 第五十七条 经营国际快递业务应当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管。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可以要求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报关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快递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一)设立分支机构、合并、分立,未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
(二)未在信件封套的显著位置标注信件字样的;
(三)将信件打包后作为包裹寄递的;
(四)停止经营快递业务,未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并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四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
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
邮件,是指邮政企业寄递的信件、包裹、汇款通知、报刊和其他印刷品等。
快件,是指快递企业递送的信件、包裹、印刷品等。
信件,是指信函、明信片。信函是指以套封形式按照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缄封的信息载体,不包括书籍、报纸、期刊等。
包裹,是指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独立封装的物品,其重量不超过五十千克,任何一边的尺寸不超过一百五十厘米,长、宽、高合计不超过三百厘米。
平常邮件,是指邮政企业在收寄时不出具收据,投递时不要求收件人签收的邮件。
给据邮件,是指邮政企业在收寄时向寄件人出具收据,投递时由收件人签收的邮件。
邮政设施,是指用于提供邮政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邮件处理场所、邮筒(箱)、邮政报刊亭、信报箱等。
邮件处理场所,是指邮政企业专门用于邮件分拣、封发、储存、交换、转运、投递等活动的场所。
国际邮递物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户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用户相互寄递的包裹和印刷品等。
邮政专用品,是指邮政日戳、邮资机、邮政业务单据、邮政夹钳、邮袋和其他邮件专用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