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检察官在律师会见期间所提出的问题必须有法律依据,否则其行为将属于非法调查。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于有关案件,律师有权在会见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和场所内,与其自由交谈,了解其案情,查阅有关文书和材料;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要求会见时,人民检察院应当准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在承办案件时,应当认真履行代理职责,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有权出庭代理案件。检察机关、法院、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应当予以支持和协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超越法定职权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当事人权利受到侵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检察官在律师会见期间所提出的问题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否则可能涉嫌非法调查,需要引起律师和被告人的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