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贿五千以上即受贿罪,需检察院立案侦查。受贿罪标准规定:个人受贿超过五千元,或受贿金额不满五千元但涉及重大损失、刁难要挟、强行索取财物等情况,应立案。根据刑法规定,受贿罪处以不同刑罚,索贿则更严厉。贪污罪根据数额及情节处罚,数额巨大可判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自首、悔罪、退赃等情节可减轻处罚。被判缓期执行死刑的,可在二年后减为无期徒刑,并终身监禁。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索贿五千以上,就是受贿罪,是需要检察院立案侦查的。
受贿罪的立案标准规定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具体内容如下: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结语
受贿罪的立案标准规定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根据该规定,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特定情形之一的,也应予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犯受贿罪的将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受到相应处罚。贪污罪的处罚也根据情节轻重而有所不同。对于犯第一款罪的,如实供述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并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第一款罪且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能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