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对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作了哪些规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5 19:26:45
浙江对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作了哪些规定?
法律分析:一、禁止在走道、门厅、楼梯口、楼梯间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即日起发现违规停放电动车的,一律依法处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搬离。二、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发现违规给电动车充电的,一律依法处罚。三、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检查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导读法律分析:一、禁止在走道、门厅、楼梯口、楼梯间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即日起发现违规停放电动车的,一律依法处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搬离。二、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发现违规给电动车充电的,一律依法处罚。三、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检查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法律分析:一、禁止在走道、门厅、楼梯口、楼梯间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即日起发现违规停放电动车的,一律依法处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搬离。
二、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发现违规给电动车充电的,一律依法处罚。
三、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检查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浙江对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作了哪些规定?
法律分析:一、禁止在走道、门厅、楼梯口、楼梯间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即日起发现违规停放电动车的,一律依法处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搬离。二、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发现违规给电动车充电的,一律依法处罚。三、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检查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