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划入的金额如下:
1. 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每月划入金额为其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的0.5%。
2. 单位为参保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70%划入统筹基金,30%划入个人账户。
3. 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门诊费用、购买部分自费药品等。
4. 到账金额会因个人缴费基数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
医保个人账户的功能:
1、用途:医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个人在医疗机构就医时的自费部分,包括药品费、诊疗费等;
2、特点:个人账户资金属于个人所有,可以累积,不使用时可存入银行产生利息;
3、流动性:个人账户资金在就业和非就业状态下均可使用,且可以跨地区使用;
4、继承性:账户持有人去世后,其账户内的资金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5、补充性:个人账户资金是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补充,用于解决统筹基金无法覆盖的部分。
综上所述,成都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划入的金额是基于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的0.5%加上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30%,这些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门诊费用和购买自费药品,但具体到账金额会根据个人缴费基数和具体政策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